南京栖霞寺回应林散之墨宝被“盗卖”:真迹保存完好

2014-07-30 03:50:12 来源:网络

原标题:林散之墨宝被“盗卖”?栖霞寺:真迹保存完好

实习生张涵

被誉为“当代草圣”的书法大家林散之1980年为南京栖霞寺所书的著名书法作品《草书十一言联》今年6月初在北京匡时2014春季拍卖会上拍出了644万元人民币的高价,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此价格创林散之个人书法作品拍卖的纪录。捐赠给寺庙的墨宝,何以出现在拍场?消息一出,“盗卖”质疑引起各方关注。

今年6月,林散之为栖霞寺所书的《草书十一言联》被拍出644万元的高价,在圈内感叹之余,该事件有了戏剧性的发展。对于“盗卖”质疑,拍卖方、栖霞寺,各方说法纷纭,南京市佛教协会7月24日称此件书法作品仍在寺内,保存完好。拍卖方昨日首次通过成都商报回应称,拍品为真,一个书法家给一个名胜古迹写一幅字会写好几次,不足为怪。栖霞寺回应,拍卖品是真是假,不予置评。而负责调查此事的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副主任吴晓勇昨天则告诉成都商报记者,“林老1980年给我们写的东西我们保存完好,保存在栖霞寺的文物保管室里。”

据成都商报记者从圈内了解到,事发后收藏界人士已去南京栖霞寺探访,经比对,寺庙里抱柱的原稿与拍场上出现的确有不同,其题款分别为:“栖霞宝寺纪念”(寺里留存版)、“栖霞寺留念”(拍卖版)。

拍卖方:

林散之写了几次,这是常识

成都商报记者昨日联系上拍出此件作品的北京匡时国际拍卖公司,其董事长、总经理董国强表示,这是一个常识性的问题。一个书法家给一个名胜古迹写一幅字会写好几次。“我自己就是写书法的,我太了解这个了。比如,我小时候写字,把写得不够好的留下了,把写得好的带走了。这是一个很正常的事情。我们拍卖的这个东西,也没有说明这幅字就是栖霞寺那件,我们只写了是‘林散之为栖霞寺而写。写这么大的对联林散之自己也不可能一次性就能写成。我觉得作为书法来说是一个常识性的问题。我觉得他们寺里那件被偷出来的可能性也不大。如果这件被拍卖的是被偷出来的,那么走法律程序我们肯定是要全力配合。但如果说寺里那件是真的,我们这个就是假的,也不合理。”

调查方:

作品尚在寺内,保存完好

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副主任吴晓勇被安排负责调查此事件,昨天,他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林老1980年给我们写的东西我们保存完好,保存在栖霞寺的文物保管室里。外面卖的东西我们不管,我们也不好说。这幅在栖霞寺的作品从1980年至今从来没有拿出来展览过。我们用这幅字做了匾一直挂在毗庐宝殿的抱柱上。我们在文物保管室里也是保证‘双人双手’的管理制度,一个人是打不开的。”不过,吴晓勇之前受访时曾表示“这幅字和被拍卖的有差别,而且差别还不小,首先从抬头上就有差别,就是题款上”。

栖霞寺回应:

寺内作品已经鉴定过了

作为事件的焦点方,栖霞寺的回应至关重要。昨天,成都商报记者希望从栖霞寺得到书法作品存在寺庙的照片以做证据。记者辗转联系上栖霞寺的徐主任(音),他回应称,“人家拍卖的那个是真的假的我们不管。我们这个已经经过公安局、宗教部门鉴定过了。以后来了解这个事情的,我们概不接待。别的媒体来要我们也已经回绝了。如果我给你们拍了照片我是要受批评的。”

老成持重

林散之书法

老成持重

林散之先生的《草书十一言联》作于1980年,为栖霞寺所书,时年83岁,已是人书俱老的时期……林散之笔下的线条曲中有直,直中寓曲,刚中有柔,柔中寓刚,从而达到一种清逸虚妙之境。林散之的草书风格虽然欹正相生,但往往会把其中的变化复归平正,偏能得中,奇而能稳,故显得格外的老成与持重。

书法家林散之,自幼喜欢书画。1972年中日书法交流选拔时一举成名,赵朴初、启功等称之诗、书、画“当代三绝”。1989年12月6日,林散之因病辞世。书法业内认为林散之是“大器晚成”的典型。也正因为其出大名很晚,数十年寒灯苦学,滋养了其书之气、韵、意、趣,使之能上达“超凡”的境界。也因其书法具有脱俗的境界和意韵,才能使书界中人对之品赏愈久,得益愈多,感受愈深,认识愈深。林散之被誉为“当代草圣”,林散之草书被称之为“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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