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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6-19 05:39 点击:820387

  上交所深夜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上交所表示,保荐机构应当按照《实施意见》《注册管理办法》《审核规则》明确的科创板定位要求,优先推荐下列企业:(一)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二)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企业;(三)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企业。   上交所还称,保荐机构在优先推荐前款规定企业的同时,可以按照本指引的要求,推荐其他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企业。 (文章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DF395) 笛风假期

  上交所网站3日深夜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电子信息、下一代信息网络、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新兴软件、互联网、物联网和智能硬件等;   (二)高端装备领域,主要包括智能制造、航空航天、先进轨道交通、海洋工程装备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三)新材料领域,主要包括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四)新能源领域,主要包括先进核电、大型风电、高效光电光热、高效储能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五)节能环保领域,主要包括高效节能产品及设备、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先进环保产品、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汽车整车、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动力电池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六)生物医药领域,主要包括生物制品、高端化学药、高端医疗设备与器械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七)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领域。   文件中强调,保荐机构不得推荐国家产业政策明确抑制行业的企业,不得推荐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的企业。 (文章来源:中国网财经) 笛风假期

  据上交所网站消息,为明确市场预期,提高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透明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于3日夜间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设置了多套上市标准,发行人如何选择适用?保荐机构应当如何把关?申报后能否变更?上交所就科创企业发行条件和上市条件相关事项等回答了16个问题。   净利润、营业收入、研发投入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设置了多套上市标准。其中,第 2.1.2 条规定了通用上市标准,第 2.1.3 条规定了红筹企业适用的上市标准,第 2.1.4条规定了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适用的上市标准。   (一)发行人应当选择一项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上市审核规则》)相关规定,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应当在相关申请文件中明确说明所选择的一项具体上市标准,即《上市规则》第 2.1.2 条中规定的五项标准之一。红筹企业应选择第 2.1.3 条规定的标准之一。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应选择第 2.1.4 条规定的笛风假期

  3日晚间,上交所网站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以下简称《推荐指引》),《推荐指引》指出,保荐机构应当准确把握科技创新的发展趋势,重点推荐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和生物医药等七大领域的科技创新企业。   《推荐指引》指出,保荐机构应当按照《实施意见》《注册管理办法》《审核规则》明确的科创板定位要求,优先推荐下列企业:   (一)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   (二)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企业;   (三)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企业。   《推荐指引》强调,保荐机构在优先推荐前款规定企业的同时,可以按照本指引的要求,推荐其他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企业。   此外,《推荐指引》还指出,保荐机构应当准确把握科技创新的发展趋势,重点推荐下列领域的科技创新企业:   (一)电子信息、下一代信息网络、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新兴软件、互联网、物联网和智能硬件等;   (二)有色金属材料笛风假期

  3月3日晚间,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施意见》)《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保荐机构应当基于科创板定位,推荐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保荐机构在把握科创板定位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  (二)尊重科技创新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  (三)处理好科技创新企业当前现实和科创板建设目标的关系;  (四)处理好优先推荐科创板重点支持的企业与兼顾科创板包容的企业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 保荐机构应当按照《实施意见》《注册管理办法》《审核规则》明确的科创板定位要求,优先推荐下列企业:  (一)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  (二)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企笛风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