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极一家

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6-29 03:36 点击:49756

◆ 中图分类号:F811.4 文献标识码:A内容摘要: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交易模式,改变了传统税法界定纳税主体的标准,使电子商务纳税主体的权利保护出现困境。电子商务纳税主体的合理界定要以电子商务征税客体的明确化、电子商务纳税主体的法定化和电子商务合理课征新税的合理化为基本前提。本文从纳税主体权利税法保护的缺失入手,提出了电子商务纳税主体的重新界定方案和对电子商务纳税主体权利进行保护的立法建议。关键词:电子商务 纳税主体 权利税收法制目前电子商务正以强劲的势头影响着企业的生产经营方式、商务交易模式、人们的生活消费方式和政府的工作方式。作为一种新型的交易模式,电子商务给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带来了根本性的变革。在税收方面,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税法界定纳税主体的标准,使如何认定电子商务纳税主体并对其权利进行保护成为当前税法亟需解决的重要课题。电子商务纳税主体的不确定性与权利保护现状电子商务是依托网络进行货物贸易和服务交易,并提供相关服务的商业形态。由于立法的滞后性及税收实践中缺乏有效的保护手段,电子商务纳税主体的认定及其权利保护陷入困境。在我国,由于立法的滞后性,无论宪法还是税收征管法以及其他各种实体税法,均未明终极一家

降息、减税、扩大公共支出……货币与财政政策纷纷逼近极限,刺激经济的子弹快用完了,经济复苏还是脚步蹒跚。各国政府只好下猛药、动手术,进行深层的结构改革。政府们开始对经济下猛药了!从2000年经济初见颓势以来,各国政府莫不卯足了劲用出各种刺激政策,以为只要熬过低潮,景气好转时就能趁势起飞。但是经济还不见明显起色,子弹却已逐渐用罄。货币政策已经逼近极限,各国利率多在40年来低点,不少已经接近于零,仿佛陷入经济学的“流动性陷阱”,利率再降也没什么用。“如果我们正处在流动性陷阱中,那就不必谈货币政策了!”台湾金融研训院院长薛琦在关于如何救经济的文章中总结。大家对财政政策也逐渐麻木。各国减税、扩大公共支出,还无法让大家放心消费,政府们就开始面对财政赤字的压力进退维谷。最严重的日本,10年来甚至推出20几次振兴经济方案都徒劳无功。怎么办呢?IMF的报告指出,短期的刺激方案无效,显然经济遭逢瓶颈,必须深层改革才能解决问题。于是,亚、欧、美洲各国都推出结构性的改革方案,希望启动经济成长的引擎。亚洲侧重金融改革亚洲的第一要务就是清理金融体系。东亚呆帐最严重的中国大陆、日本与台湾,都以清除呆帐为目标。中国大陆希望在2004年底前,将银行不良贷款比率终极一家

◆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内容摘要:现代服务业与科学技术具有紧密的耦合关系,两者的融合发展,对于双方的发展与完善具有促进作用。本文从企业层面、产业层面和技术层面对此问题加以阐述。关键词:现代服务业 科技 关系现代服务业是指在工业化比较发达的阶段产生的依靠高新技术和现代管理方法、经营方式及组织形式发展起来的,主要为生产者提供中间投入的知识、技术、信息相对密集的服务业,以及一部分由传统服务业通过技术改造升级和经营模式更新而形成的现代服务业。科学技术与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具有紧密的耦合关系。两者的融合发展,有利于双方各自的发展和完善。本文就此问题从企业层面、产业层面、技术层面加以分析。企业层面为了获取竞争优势,服务企业可以采纳两种竞争战略,即成本领先战略和差异化战略,而科学技术在两种战略的应用过程中起到了助推器的作用。成本领先战略随着顾客对质量价格比的日益关注,低成本成为服务竞争的有力武器。成本领先战略也成为最直白、最具攻击性的竞争战略。科学技术在以下方面支撑企业的成本领先战略。促进标准化。企业可用简单重复的劳动产生经验曲线效应,从而大大降低了成本。如目前的电信服务业,通过程控交换技术几乎做到了完终极一家

摘要:国际视野下的公司治理比较研究是一个方兴未艾的话题。文章总结了国外关于公司治理的国际比较、公司治理和国际投资、公司治理的政治博弈等方面的重要研究成果和研究进展,并指出未来值得关注的研究方向,以及这些成果对改善我国公司治理的意义。关键词:公司治理;国际比较;跨国投资;政治博弈一、 公司治理的国际比较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大部分关于公司治理的研究都是考察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公司。但是La Porta, Lopez-de-Silanes,and Shleifer 和La Porta,Lopez-de-Sil-anes,Shleifer,and Vishny激发了大量关于公司治理国际比较的后续研究和 La Porta,Lopez-de-Silanes,and Shleifer )。如何更好的测度一国法律体系对投资者权利的保护是一个非常活跃的研究领域,在这个领域,最近的研究都试图找出更好的投资者保护指数。虽然关于比较公司治理的研究过去主要关注跨国公司治理差异,但是大量关于美国公司的研究表明,公司间的治理差异对公司价值和绩效有显著影响。Gompers, Ishii, and Metrick表明,基于24项条款的公司治理指数与公司价值负相关。Bebchuk,Cohen,and Ferrell指出,其中的6项条款已经完全能够得出G-ompers-Ishii-Metrick 的研究结果,由此提出了“管理终极一家

◆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标识码:A内容摘要:2008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的收入将征收个人所得税。本文从对虚拟货币征税的理论依据、操作性和相关法律制定三个方面对此项虚拟货币交易征税规定提出质疑。关键词:虚拟货币 征税 质疑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虚拟货币取得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明确规定,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的收入将征收个人所得税。批复的内容有如下三条:“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销售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购网络虚拟货币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对于个人不能提供有关财产原值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这一批复的下达在学术界,互联网企业,网络游戏玩家以及媒体间引起了强烈反响。米晓彬、吕本富、陈永东等学者和业界人士对该批复从合理性和合法性等方面进行了讨论。而本文将从对虚拟货币征税的理论依据、操作性和相关法律制定情况三个方面,对该批复提出质疑。虚拟货币交易征税问题的理论依据虚拟货币是否是货币?初级虚拟货币是指终极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