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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6-27 10:52 点击:390605

原标题:家长质疑学校收费过高被踢出群,校方称这是“传播负能量”楚天都市报11月15日讯(记者梁传松 通讯员高喜明)黄石市民杨先生这两天很郁闷,女儿的班主任在家长群里推广一款软件,他多说了几句话,被班主任踢出了群。他找到学校理论,校长说他在群里“传播负能量”。杨先生的女儿在黄石下陆区一所私立学校读高一。本月12日中午,杨先生看到家长群里看到班主任梁老师通知,让家长自愿购买一款学习软件,梁老师在群内介绍,目前“目前高二、高三的同学已全面使用。”随后,杨先生通过微信给梁老师转账300元购买了该软件。当天中午,在群里讨论时,有家长觉得该软件一个学期要300元,一年要600元,价格有点高。杨先生就发表了一下意见:“如果单纯为了学习,家长们肯定支持,如果学校有其他目的,家长们肯定有想法。我刚才查了下,全套软件,一年最高388(元)。”13日上午9时许,杨先生发现自己被班主任梁老师踢出了群。他私信问梁老师为什么,得到的回复是:“问自己!” 杨先生很气愤,当天到学校找领导反映此事,并全程用手机拍下了视频。楚天都市报记者在杨先生提供的视频中看到,他反映情况后,该校一负责人说去找梁老师了解一下情况。几分钟后,该负责人回来后问临沂大学图书馆

原标题:黑龙江烟草公司2016年招聘引质疑 有应聘者被指未参加面试被录取 涉事单位:应聘者无权查看他人面试视频 近年来,凡是公务员国考、省考、参公事业单位以及大型国有企业的招录考试都是层层把关、优中选优。然而,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的公开招聘却被应试者质疑。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民徐春玲就向《法制日报》记者实名举报称,在2016年的黑龙江烟草公司招聘中,笔试成绩不佳的考生王某旭竟然在没有参加面试的情况下被录取。 市民实名举报是否真实?《法制日报》记者15日进行了调查。 资料图 图自中新网 考生家长质疑: 笔试成绩倒数也能进入面试 黑龙江烟草公司负责全省卷烟销售、烟叶生产经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行使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权、执法权。 徐春玲对《法制日报》记者说,黑龙江烟草公司2016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于2016年12月27日开始组织实施,共招聘185人。当时,她的女儿杨某报名应聘哈尔滨市烟草公司下辖的五常市(县级市)烟草公司。根据招聘工作安排,2017年1月15日举行统一笔试,3月18日进行统一面试。女儿杨某的笔试成绩是61.5分,排名第二十位,面试成绩76分,总成绩137.5分。临沂大学图书馆

原标题:安徽阜阳一电台工作人员在合淮高速事故现场举止不当,被解聘安徽阜阳FM87.7颍上交通音乐广播官方微博@颍上交通音乐广播11月16日6时49分消息:11月15日17时许,本台工作人员凌某某在合淮高速交通事故现场,行为举止不当,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经台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对凌某某进行解聘;对颍上交通音乐广播频道负责人李学林停职检查。此事也暴露出本台在日常管理中存在不足,在此深刻检讨并向公众表达歉意,向遇难者致以深切哀悼。下一步,我们将严格管理,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规范职业行为。临沂大学图书馆

原标题:越狱者张林苍涉脱逃案今日昆明中院开庭,家人申请再审运毒案云南省第一监狱在押人员张林苍涉嫌脱逃罪一案,将于11月16日9时30分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开庭。张林苍的父亲张永富委托云南省凌云律师事务所耿国平、彭泽两位律师担任脱逃案件辩护人。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彭泽处获悉,11月13日上午,昆明中院组织控辩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彭泽说,张林苍认为他在运输毒品一案中被骗、被利用、被冤枉。张林苍被通缉的照片。 云南网图当时参与追捕的武警战士在抓获张林苍后曾告诉昆明电视台,张林苍交代,他原本想跑到缅甸去报仇,但一心惦记家中的女儿,想跑回家见见女儿。彭泽所,目前张永富也委托他们对张林苍运输毒品罪案件提起申诉,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 今年27岁的张林苍,是云南曲靖市马龙县人,他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书显示,2016年10月17日,昆明中院对张林苍涉嫌运输毒品罪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在民警抓获经过及现场的笔录中记载,2016年2月23日,民警在昆明市鸣泉收费站公开查缉,13时许,发现一辆无牌照黑色比亚迪越野车从收费站内侧车道驶出,民警便驾车对该车进行跟踪。当临沂大学图书馆

原标题:女子走路看手机摔伤,向商场索赔193万!商场被判赔偿7万,你怎么看?如今,由于手机功能越来越多,人们对它的依赖也越来越强,但同时,手机给我们带来的安全隐患也越来越大。如果,你因为低头看手机而受伤,会向他人索赔吗?最近,北京市三中院判的一起案子,就跟“走路看手机”相关。(网络配图)去年5月份,北京的施女士在某商场地下车库意外摔伤,之后向商场索赔193万余元,商场是否该承担责任?2016年5月11日18时许,施女士乘电梯来到了某商场地下车库。监控录像显示:她当时身穿黑色及踝连衣裙、脚踏黑色软底凉拖鞋、左手持一部移动手机。施女士乘电梯到达地下车库后,穿过机动车通道,向北沿东侧步道行走约28步至地下停车场C区-26停车位时摔倒受伤。在路人的帮助下,她被移到了就近的车位处休息。随后,商场管理公司员工、施女士朋友也都相继赶到现场。当日施女士被送去急诊,医生初步诊断,伤情为:左尺骨鹰嘴骨折。期间,她交纳了医疗费3.4万余元。后来,她去了另外两家医疗机构接受治疗,也产生了相关费用。“商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施女士将商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93万余元。案件审理过程中,临沂大学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