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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6-28 06:33 点击:377100

澳大利亚袋鼠泛滥达到5千万只,已无法遏制其增长 据澳大利亚ABC电视台9月29日报道,众所周知,袋鼠一直以来都是澳大利亚的标志性象征,到澳大利亚旅游的游客在路上就能看到可爱的袋鼠们,但与此同时,袋鼠的大量繁殖也引起了当地农民的抱怨,他们说袋鼠的数量实在是太多了,已经到了泛滥的程度。 据美国一个调查机构的数据显示,从上个世纪90年代末到2008年间,袋鼠的数量已经疯长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大概有5000万只,而整个澳大利亚的人口只有2400多万 (2016年)。由于袋鼠天敌野狗正在逐渐减少,人们已经无法遏制袋鼠的增长,这些袋鼠的生活严重影响到了农民的生活,它们吃掉了大量的草地,严重影响到了灌木的多样性和覆盖率。 这些消失的草场继而影响到了本地生物物种的生活,它们的栖息地逐渐消失,其中包括一些甲虫、爬行动物、鸟类等。来自悉尼大学的野生动物专家Catherine Herbert说,在这种情况下,人们需要关注袋鼠和农民放养动物的比例。 但是到目前为止,袋鼠的数量依然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方法可以遏制,因为澳大利亚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射杀袋鼠是违法的,农民和猎人们需要到政府办公室申请许可证。 农民们急切的想看到猎杀袋鼠的政策能够放宽,不过袋鼠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这一压力思源经纪

摘要 9月29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通报了十八大以来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发展情况。据她介绍,十八大以来,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有效提升了其作为资本市场会计信息“看门人”的作用,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涉及重大会计处理违规、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会计差错更正等呈现逐年下降趋势,资本市场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9月29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通报了十八大以来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发展情况。据她介绍,十八大以来,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有效提升了其作为资本市场会计信息“看门人”的作用,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涉及重大会计处理违规、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会计差错更正等呈现逐年下降趋势,资本市场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高莉指出,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是资本市场的重要中介机构,发挥着会计信息“看门人”作用,其执业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资本市场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关系投资者利益保护和市场稳定发展。  十八大期间,在监管机构、行业协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努力下,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  一是业务、人员、机构规模思源经纪

摘要 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的三季报预约披露时间表出炉。深交所上市公司方大化工将于10月10日“打头阵”。   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的三季报预约披露时间表出炉。深交所上市公司方大化工将于10月10日“打头阵”。  具体看,上交所方面,旗滨集团、博汇纸业拔得头筹,预约披露日均为10月11日。此外,中国巨石的披露时间为10月12日,安信信托、银鸽投资、红星发展的披露日期为10月13日。  深交所方面,方大化工将于10月10日率先披露。另外,主板上市公司三毛派神将于10月12日披露,北新建材将于10月14日披露,普洛药业、天山股份将于10月17日披露。  中小板公司方面,富森美、中原特钢将于10月13日披露,世嘉科技将于10月14日披露,国恩股份、黑牛食品、宝馨科技将于10月16日披露,中材科技、川润股份、天桥起重、北讯集团将于10月17日披露。  创业板公司方面,千山药机将于10月13日披露,元力股份、莱美药业、开润股份将于10月14日披露,中电环保、民德电子、艾德生物、理工光科等将于10月17日披露。  根据方大化工9月22日晚间发布的公告, 预计2017年前三季度净利润1.16亿元至1.20思源经纪

摘要 2017年9月22日-9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对7宗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5宗涉及信息披露违规、1宗涉及减持违规、1宗涉及买卖股票违规,其中,3宗与减持有关。同期,深交所发出半年报问询函3份、重组问询函4份、关注函5份、其他函件43份。   2017年9月22日-9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对7宗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5宗涉及信息披露违规、1宗涉及减持违规、1宗涉及买卖股票违规,其中,3宗与减持有关。同期,深交所发出半年报问询函3份、重组问询函4份、关注函5份、其他函件43份。  5宗涉及信息披露违规:一是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万马集团减持公司股份达到5%时未按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政府补助事项;三是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欧科微航天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对外转让,该事项预计对公司2017年下半年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公司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四是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差错;五是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思源经纪

摘要 9月29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证监会近日依法对2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1宗信息披露违法及限制期内买卖股票案,1宗内幕交易案。   9月29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证监会近日依法对2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1宗信息披露违法及限制期内买卖股票案,1宗内幕交易案。  在1宗信息披露违法及限制期内买卖股票案中,华益科技国际(英属维尔京群岛)有限公司(简称华益科技)为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津膜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俗称大股东),其分别于2013年7月15日至22日、2015年6月1日至2日、2017年5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或者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津膜科技”,累计减持股份占津膜科技已发行股份的7.80%。华益科技于2017年5月11日减持“津膜科技”累计达到已发行股份的5%后,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在没有报告、公告的情况下,华益科技没有停止卖出“津膜科技”,违法减持金额约为2.13亿元。华益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华益科技超比例减持未披露及限制期内减持行为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131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思源经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