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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6-27 10:42 点击:106734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为有效发挥期权产品的市场功能,保障期权市场平稳运行,上交所于8月5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调整上证50ETF期权持仓限额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自2016年8月8日起,进一步调整上证50ETF期权持仓限额管理。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为有效发挥期权产品的市场功能,保障期权市场平稳运行,上交所于8月5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调整上证50ETF期权持仓限额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自2016年8月8日起,进一步调整上证50ETF期权持仓限额管理。  通知明确,将单日开仓限额调整为单日买入开仓限额。单日买入开仓限额为总持仓限额的2倍,最大不超过1万张。   期权经营机构将投资者权利仓持仓限额提高到2000张以上(不含2000张)的,应当在调整的前一交易日填报《股票期权持仓限额报备表》,向上交所进行备案。备案材料应由期权经营机构期权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通知发布前,期权经营机构已将投资者权利仓持仓限额提高到2000张以上(不含2000张)的,应当在2016年8月13日前向上交所提交《股票期权持仓限额报备表》。  上交所要求,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根据通知的规定,尽快将持仓限额的管理要求通知客户,及时调整客户的持仓限额标准,并新加坡证券交易所

《证券日报》记者8月5日获悉,本周,上交所共对75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进行调查,涉及证券75只次、证券账户148个次,共出具书面警示函66份,针对投资者实施盘中暂停账户交易3次。   《证券日报》记者8月5日获悉,本周,上交所共对75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进行调查,涉及证券75只次、证券账户148个次,共出具书面警示函66份,针对投资者实施盘中暂停账户交易3次。   另外,本周,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共发送日常监管函11份,其中监管问询类函件7份,监管工作类函件4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补充、更正类公告19份;针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采取监管关注措施4单。同时,上交所加大信息披露和股价异常的联动监管,针对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价明显异常的,提请启动内幕交易、异常交易核查6单。 (责任编辑:DF309)新加坡证券交易所

日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在新疆乌鲁木齐组织召开证券公司扶贫工作座谈会。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证券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建设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受益者,助力脱贫攻坚、促进扶贫协作义不容辞、责无旁贷。证券行业应当积极主动履行脱贫攻坚社会责任,凝聚行业力量、发挥行业优势,精准扶贫、有效扶贫。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向全行业发出倡议,开展“一司一县”结对帮扶行动。   日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在新疆乌鲁木齐组织召开证券公司扶贫工作座谈会。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证券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建设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受益者,助力脱贫攻坚、促进扶贫协作义不容辞、责无旁贷。证券行业应当积极主动履行脱贫攻坚社会责任,凝聚行业力量、发挥行业优势,精准扶贫、有效扶贫。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向全行业发出倡议,开展“一司一县”结对帮扶行动。  中证协会长陈共炎在会议总结中指出, 近年来证券行业盈利能力、资本实力有了长足进步,应当积极参与国家扶贫攻坚战略。证券行业应深刻认识国家发展与自身发展的关系,树立大局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以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为依托,踏踏实实地服务于“一带一路”、供给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脱贫攻坚等国家战略,担当起新加坡证券交易所

据《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近日,证监会根据业务发展和监管工作需要,对《证券期货业统计指标标准指引》进行了修订,发布了《证券期货业统计指标标准指引(2016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指引2016》),要求系统各单位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据《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近日,证监会根据业务发展和监管工作需要,对《证券期货业统计指标标准指引》进行了修订,发布了《证券期货业统计指标标准指引(2016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指引2016》),要求系统各单位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标准指引2016》针对分析与决策的需求,主要对股票投资者分类标准进行了修订。这次修订界定了股票投资者的分类依据,细化了投资者的类别,明确了分类的更新频率。其中,自然人投资者按照持股市值规模细分为5个二级分类和9个三级分类;专业机构投资者细分为11个二级分类和19个三级分类;一般机构投资者细分为4个三级分类。   此次修订,统一了投资者分类的依据,改进了投资者的类型,提高了重新分类的频率,将使《股票投资者分类标准》更加真实、准确、及时反映投资者特征,以更好地支持市场分析和统计工作。  除此之外,记者了解到,近期根据《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经期货公司自评新加坡证券交易所

为了及时、有效地对资产证券化等金融资产转移创新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近日对现行金融资产转移准则进行了修订,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   为了及时、有效地对资产证券化等金融资产转移创新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近日对现行金融资产转移准则进行了修订,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   事实上,自2006 年《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发布以来,我国金融创新步伐不断加快,资产证券化这一金融资产转移的常见模式在近年来得到了较快发展。根据《2015年中国资产证券化报告》统计,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自2014年起呈现爆发式增长,市场规模较2013年末扩大了15倍。2015年,我国共发行1386只资产证券化产品,总金额5930.39亿元,较2014年增长79%。截至2015年末,资产证券化市场存量为7178.89亿元,同比增长128%。  新加坡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