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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徽检察satomi 机关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771件


更新日期:2019-12-31 18:08:18来源:网络点击:1526179

  中新网合肥12月31日电 (张俊赵强)记者31日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获悉,2019年,安徽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771件。2017年至2019年三年间,共办理监督案件1004件,涉及金额达4.7亿元人民币。

  据了解,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提起民事诉讼已成为权利救济和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但同时,一些人故意捏造事实提起虚假民事诉讼,意图骗取生效裁判文书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也就是俗称的“假官司”。这些虚假诉讼不仅侵害真实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正常的司法秩序,严重损害司法公平、公正和公信。

  近年来,安徽检察机关积极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2017年至2019年三年间,就虚假诉讼民事案件,安徽检察机关共办理监督案件1004件,其中抗诉320件,再审检察建议471件,审判人员违法检察建议172件,执行活动检察建议41件。其中,安徽检察机关2019年共办理771件,抗诉25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59件,审判人员违法检察建议129件,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6件,办案数呈逐年上升趋势。

  此外,安徽检察机关共向公安机关和纪委监察机关移送违法犯罪线索124件,其中立案查处48件61人,涉及金额达4.7亿元人民币。安徽检察机关还受理公安机关以涉嫌虚假诉讼罪移送起诉58件145人,审查后以涉嫌虚假诉讼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3件78人。

  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虚假诉讼类型不限于双方恶意通谋逃避债务履行或谋取非法利益,还包括单方捏造事实谋取非法利益。其中双方通谋型主要表现为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通过伪造合同、借条等方式,捏造民事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获得法院生效裁判,以达到转移财产、逃避或减少对外债务清偿责任的目的,或者使他人无故承担债务、少分共同财产等。单方谋取非法利益型主要表现为一方当事人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伪造证据等手段,提起民事诉讼,获得法院生效裁判,谋取非法利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完) 【编辑:郭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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