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一村民身份被冒用存“犯罪记录”
南都讯 记者邝蔚丹 10年前,湖北枣阳市七方镇村民刘华喜接到村干部通知,自己身份被一抢劫犯冒用,此事经与派出所沟通,本以为已解决。岂料日前他去办理护照时被告知仍留有案底。
办护照:被告知有案底,不能办理
昨日下午,枣阳市七方镇派出所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查证,刘华喜在省级平台上并无犯罪记录,但在全国平台上确有在福州“因抢夺判处刑期3年3个月”的记录,记录时间为2005年9月9日。
七方镇彭家村的李书记向南都记者证实:“接到派出所通知的时候我就知道肯定不是他,和他一起去派出所作证了,是别人用了他的身份证。”
刘华喜表示,尽管曾经确实在福州停留过一段时间,但案发时自己身在温州,如何“被抓获”?自己身份证从未外借,如何被盗用?他本人与村支书及相关证人到当地派出所沟通、解释。2007年,他返回到当地派出所办理第二代身份证,2008年回家结婚。这两次没有遇上任何阻碍,而这段时间正是他的“服刑期”。
到了2009年,他又接到当地派出所的通知,这次是“刑满释放,需回到当地派出所报到”。刘华喜无奈之下,又去派出所解释一番,并希望能注销案底。
2014年12月,他在办理护照时被告知,有案底,不能办理。
影响:“全村人都以为我是抢劫犯”
南都记者查阅福州当地媒体报道,2005年9月6日,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成功捣毁一个涉嫌盗窃、抢劫、销赃的特大犯罪团伙,抓获包括刘华喜(23岁,湖北枣阳人)在内的11名犯罪嫌疑人。
为何省级犯罪记录平台和全国犯罪记录平台情况不吻合?枣阳市七方镇派出所表示:“不清楚。如果身份被冒用,应当由当时的办案处撤销记录”。
让刘华喜郁闷的是,他根本不知道具体是哪个派出所处理的这个案件。他多次致电自己推测的办案机构,对方问他具体是哪个部门处理的案件,他无法回应。
“在我们村里,出什么事情都不是通知本人,资料都在派出所,有事情就让村支书口头通知,现在全村人都以为我是抢劫犯”。刘华喜称,这起“乌龙”事件长达10年,已经对他本人造成了不小的心理影响。
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毛立新律师表示,这样的情况十分罕见:如今信息都会联网,核实身份不是一件难事,在正常的刑事诉讼中不应该出现这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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