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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系统腐败第一次玩交换真实经历 背后的真问题


更新日期:2014-08-01 12:59:01来源:网络点击:106961

原标题:科技系统腐败背后的真问题

作者:燎原

蕴含在科技腐败里的真问题,不仅是权力内部的打散、重组问题,而是权力由内而外流转的问题,是回到简政放权的核心问题。

这多少有点讽刺。2013年7月23日,在广东省纪委纠风办主办的“民声热线”栏目里,声色俱厉畅谈反腐刚过3天,广东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就被纪委带走。随后,副厅长王可炜,党组副书记张明也相继落马。此前,佛山、广州科技系统,已有不少官员因受贿被带走。到了今天,广东科技系统落马的官员,已达70多人,涉案金额超5000万元。广东科技系统的腐败,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这种氛围下,压力也传递给了现任官员。今年7月21日中午,在结束《南风窗》记者专访后,佛山市科技局局长胡学骏领着记者到他们单位的饭堂吃工作餐。席间,一直默默埋头吃饭的胡学骏,突然抬头向记者坦承:“说实话,我本来不想接受采访的。”胡学骏直言,因为媒体不断报道,外界感觉科技系统都是“那样的人”。之后,他转身对身旁的一位科长说:“省(科技)厅很多处长,情绪都很低落。”科长听罢,点点头。大家开始陷入新一轮沉默,只听到了筷子碰撞碗壁的声音。

不过,科技系统里,无论普通科员,还是厅官,在原有制度设计里,贪腐者个个竟能畅行无阻。这确实不是靠沉默就能回应的。近一年来,广东科技系统酝酿着新一轮的科技体制改革,希望通过内设机构的变革,实现流程再造、分权制衡,进而达到阳光再造的目的。这些变革,能解决问题吗?

谁的盛宴?

提及广东科技系统的腐败,2008年是绕不过去的重要年份。从诸多公开判决来看,广东很多科技官员的贪腐,多在2008年及以后的三四年时间里。其中,一个重要的背景是: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外贸型主导的广东经济遭遇空前重创。广东省及各市顺势借此力推企业转型升级,企图以此实现产业更新换代。因此,科技投入上,财政有了大手笔。

据广东省统计局发布的信息,《南风窗》记者统计发现,从2008年到2012年,5年时间里,广东省财政科技投入的金额超过600亿元。其中,2010年的投入达到了巅峰,约214亿元—这意味着,当年广东全省财政支出中,每支出100块钱,就有4块钱投入到科技领域。

这些年,超600亿元的资金,是以“技术改造贴息项目政府扶持资金”、“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等等名称,来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但实施中,掌握着财政科技资金分配权的科技部门的一部分官员,将相当一部分资金异化成科技系统官员和企业间的利益勾兑。

这样,旨在扶持企业发展、为社会创造更大财富的扶持资金,成为一些官员和企业不法交易的筹码。从曝光的案件看,那些所谓的科技中介公司帮企业获得100万元的扶持资金,通常就获得这笔资金10%~20%不等的返利,但最终落入官员口袋的,通常只有4万~6万元,有时甚至更少。结果是,以国家大笔扶持资金的流失为代价。纳税人一分一角逐渐累积起来的资金,如“唐僧肉”一般,成为科技系统一些官员与企业私分纳税人血汗钱的盛宴。

分析他们的判决书发现,科技官员的贪腐,主要通过以下手段进行:一是企业和官员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勾兑。企业相关负责人直接(或间接)找到负责科技申报的官员,官员教对方如何虚报并在审批时给予“关照”,企业获得政府扶持资金或补贴后,以一定的比例返给官员。二是通过科技中介公司“拉皮条”,官员利用审批权等给予审批通过,受益后的企业返利给中介公司,中介公司从中取部分回馈官员。三是官员以家属的名义和他人合伙成立科技咨询公司,官员不需出资即获得干股,其运作模式,也是通过该公司帮企业获得各类科技扶持资金,进而享受企业给予的“馈赠”。

什么样的中介?

能同时将前述几种手段“发挥”到极致的,当属欧阳可斌。欧阳可斌,原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局副局长。担任副局长期间,欧阳可斌向他的朋友阳某某提议成立一家科技公司,用于承揽包括科技局在内的科技策划业务。这样,一家名为开普科技有限公司应运而生,股东是阳某某和谭某某。谭某某是欧阳可斌弟媳,她只是挂名,真正的老板是欧阳可斌。这家公司的注册资本,欧阳可斌不需出钱,凭自己在科技局的关系,他获得了开普科技有限公司30%的干股。

公司成立后,开普公司承揽了南海区科技局“工业设计大赛”、“专利倍增计划”等多个项目。经营期间,欧阳可斌在业务指导、信息透露及宣传开普公司调研成果等方面,给予关照。

除关照自己的公司,别人的公司也是欧阳可斌的关照重点,比如南海昊杰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这也是一家科技中介公司,主要帮一些企业申请科技项目,经营者卢某某。在2009年至2010年期间,卢某某的这家公司代理了4家企业,申请组建“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应卢某某要求,欧阳可斌帮助这4家企业通过南海区科技局的初审,并在广东省科技厅成功申报为“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欧阳可斌收了卢某某8万元的感谢费。

2011年,欧阳可斌负责“南海区环境治理项目竞争性分配专项资金”的申请工作,他将这一消息告知卢某某,并帮助卢某某代理的一家公司申请到这笔140万元的资金。卢某某因此给欧阳可斌6万元好处费。

2008年至2010年间,卢某某将自己科技公司代理的27家民营企业,向广东省科技厅申报“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在欧阳可斌关照下,这27家企业全部通过了南海区科技局初审,并最终成功申报为“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这回,欧阳可斌收受卢某某送来的27万元好处费。可见,一个南海区科技局副局长,就能对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拥有着生杀予夺的大权。而且,还可深刻影响到省科技厅的评定。这一轮科技反腐中,就有广东省科技厅的3名厅官被查处。

最值得深思的是:科技系统里,并非“领导级”的官员才有机会贪腐,科长,甚至是科员,也都有机会“分享盛宴”。南海区科技局、佛山市科技局、顺德区科技局系统里,就有多名科长深陷其中。原南海区科技局科员刘仕欣,还是“小官巨贪”的典型。

2009年至2012年期间,刘仕欣多次利用审批、经办政府财政扶持项目、企业资格认定等权力,“帮助”企业获得政府扶持资金,并收受公司和个人给予的贿赂款,总受贿金额166.5万元。

为什么能?

和贿款背后巨额财政资金的流失相比,更痛心的是:在预防腐败方面,原有的制度设计为何统统失效?

我们知道,要拿到科技扶持资金,必须经过申请、审批、监管和评估等环节,原先的制度设计也有这些流程。但是—7月17日,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办公室主任熊惠芬告诉《南风窗》记者,之前的制度设计,并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

广东省科技厅也认识到,原有的制度设计在廉政风险的防范上形同虚设。他们将“祸首”指向:“立项、管理、监督、结题,都由一个处室完成,造成办管不分、管监不分、各自为政的局面。”

以佛山市科技局为例,每年会有一大笔科技经费,然后按一定比例分给各个科室实施,比如佛山市科技局分给高新技术科是500万元,按原先制度设计,从项目征集、组织申报,到立项、实施和验收,都由高新技术科从头到尾,包揽到底。

“这样一来,没有形成权力间的相互制约。”胡学骏告诉《南风窗》记者,去年他就任后,就对科技局进行了大科室制改革。改革后,佛山市科技局改变原来以科室为内部单位的管理架构,建立以工作部为主的管理架构。首先是将职能相近的3个科室,组成工作部,9个业务科室,被整合进入创新发展部、高新技术产业部、知识产权发展部。这3个“部”分别承担项目的立项环节、项目实施环节和项目验收环节。这样,就将原先某一科室一条龙从头管到尾的权力切割成3段,职能被打散,形成了权力相互制衡的机制。从广东省科技厅透露的改革设想看,也是遵循这样的思路进行了处室的整合和职能的分割。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何避免新的贪腐形式由原先的一个部门或部门中的一个人利益独享,变成多部门、多环节官员的利益共享?胡学骏承认,任何制度设计都有漏洞,但如今的制度设计,较之以前要科学得多。因为形成了部门之间的权力制衡机制,也提高了官员受贿的风险和成本。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教授认可胡学骏的说法。林江告诉《南风窗》记者,行贿一个官员容易,但要行贿一帮官员就比较难,因为对于行贿者或受贿者来说,都增加了风险—如果有人不受贿,而去举报,大家都“玩完”了,所以还是有制衡作用。但他认为,科技系统内设机构的改革,只是次优选择。

因为在改革前,科技系统也有财政部门、科技部门以及聘请的专家对资金流向和项目的结果进行评估,但照样出现了当下科技系统大规模的贪腐问题。客观说,原先的制度设计,也绝非一无是处,只是带有过浓的行政色彩,官员权力过大,几乎“架空”了当初的制度设计,使所有的项目征集、评审等环节,都成了走过场。

所以,没有解决权力下放的问题,没有自我革命的举措,内部小修小补或是再完善的制度设计,很可能都是“看上去很美”,但现实依旧会是“叫好不叫座”。

怎么办?

看来,最好的选择,还得将科技项目的立项、实施和验收等环节,交由第三方实施,让市场做决定。从科技部的改革思路来看,也是建议依托“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改革思路。这样,可以很好地解决当下监督无力、无效等问题。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凡从财政口出去的资金,财政局就有监督的责任。财政科技资金属于财政口划拨出去的资金,财政局自然负有监管责任,但财政局、科技局,大家都是“兄弟单位”,可能还是一个楼层上下班的。中国官场的文化特点决定了,在没有外力的情况下,彼此通常不会撕破脸较真地去监管。何况,这些项目上头还有分管的市领导在负责,财政局一个官员,更不可能因此去得罪市领导。因为如果项目飞了,他自己还会因此被批评。

但委托给第三方中介机构,政府部门就可大胆地负起监管责任,并使监管发挥作用。政府也从过去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身份中,解脱出来,既不乱作为,该作为时又管得住。

事实上,委托第三方的同时,也将贪腐的风险“转移”出去了。当然,随着风险转移的,还有权力和潜在利益。不可否认,受委托的机构也可能出问题。但相信一个机构,总比相信一个人可靠。因为一个机构的违法成本高,信用风险大,这毕竟涉及这一机构的生存和发展。

所以,蕴含在科技腐败里的真问题,就不仅是权力内部的打散、重组问题了,而是权力由内而外流转的问题,是回到简政放权的核心问题。

最近国务院在全面督察各地政策落实情况时就提出,要引入第三方评估。当体制内的改革空间日益逼仄,是到了切实引入外部力量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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