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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高中开始。每个学期的书都一本不落的带回去。不会选择去卖。因为那是廉价的。几十本书也不见得卖的到几块钱。与其卖。我宁愿选择丢掉。到其实这两者的性质差不多。也庆幸每次放长假都可以坐面包车。以至于可以把这些书带回去。不然我也只能束手无策。我想。任何东西我都可以丢掉。但这书籍不行。又开始质问自己的目的。因为在我的爱好中。书籍可算不上之一。就是觉得那种感觉很好:家里楼上的书架堆满了书。每一本书都有我曾经奋笔疾书的影子。也发现书籍还算能保留很久。最多是一点灰尘在那。不如其他东西容易被时间腐朽的快。大概这就是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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