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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贫困家庭再就业问题分析及虫儿飞钢琴谱 对策


更新日期:2016-06-30 15:14:26来源:网络点击:531678
摘 要:就业是民生之本,而我国的再就业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城市贫困家庭就业问题;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问题;大学生就业问题。城市贫困则是困扰各个国家的难题,而且城市人口的就业不足往往导致城市贫困问题的加剧,并成为现代城市“发展”与“解困”中所面临的前所未有的挑战。
关键词:城市贫困家庭再就业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24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03-287-02
什么因素制约了贫困人口的再就业?再就业家庭的群体性特征是什么?就业后他们的生活状况有哪些改善?他们的就业风险和忧虑是什么?带着这些问题课题进行了更为详尽的调查。
一、再就业家庭情况
再就业家庭的群体特征。贫困家庭再就业锁定在城市生活中最困难的群体——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贫困家庭。这类家庭大部分由三口人构成:夫妻双方和一个未成年子女。调查以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户主及配偶为对象,他们中间有的家庭已经通过就业脱离了保障;有的家庭仍在接受低保差额救助。调查显示了这些贫困再就业家庭的社会经济特征。
1.中年群体成为再就业的主流。再就业家庭中,就业者的年龄普遍偏大,以40~50岁的人数居多,其中男性略多于女性。中年群体成为再就业的主流与政府近年来对大龄失业者实行的就业优惠政策有很大关系。
2.就业相对稳定,择业面正在扩宽。从就业时间来看,大部分就业家庭的就业状态相对稳定,就业择业面从国企到私企,从公益岗位到社区就业正在扩宽。
3.将近一半就业对象从未接受过技能培训。大部分就业者的文化程度为初、高中,下岗后有近一半人未接受过技能培训,这对于保持就业的长久和稳定非常不利。
4.大部分人就业后工资不超过千元。低工资使就业缺乏吸引力,同时也使贫困家庭就业后生活水平没有明显改变。
5.食品和教育成为再就业家庭的主要支出。随着社会救助政策的不断完善,再就业家庭的居住、看病难问题有所缓解,但随着食品和教育费用的增加,它给再就业家庭带来的经济压力日益凸显。
6.贫困家庭居住条件有所改观。大部分贫困家庭实现了“居者有其屋”,居住条件有所改观。
二、再就业家庭的就业瓶颈
1.低收入。贫困家庭认为,就业不如救助帮助他们解决的实际问题多,所以,有些接受救助的家庭不愿意就业。也就是说,两个人就业都无法走出低保线,就算加上就业鼓励200多元,其家庭收入与就业前相比相差无几。与此同时,就业加大了生活成本。脱离了“低保”后,不再拥有任何保障,吃、住、教育、看病等诸项费用完全要由自己承担,而以前这部分支出是由政府相关优惠政策间接帮助解决的。于是,在现实生活中,那些能够就业、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就业并不充分。为享受“救助”,家庭中一人就业,一人留守低保的现象十分普遍。不舍得放弃“低保”是因为他们看到,就业不仅不能维持原有的生活质量,反而加大了生活支出,一旦失业,他们将面临着既无保障又无工作的双重危机。
2.无三险。我们发现,“没有三险”是贫困家庭消极就业的另一个原因。市政府加大了对零就业家庭就业的帮扶力度,放宽了享受“三险”的年龄条件,除了将自谋职业的“4050”人员和灵活就业的“4045”人员划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并将零就业家庭中的“3540”人员也划入社会保险补贴范围之中。
新政策对零就业家庭的再就业起到有力帮扶作用。然而,随着城市失业人口低龄化的趋势增强,以下岗人员、农转居人员、两劳释放人员为主的就业困难家庭仍受到“三险”困扰。
尽管政府采用了种种促就业措施,使失业者调整了心态,接受了培训,但现实中,许多就业者因单位缴不起“三险”被解雇,有的为争取“三险”不断“跳槽”。贫困家庭的就业空间本来就狭窄,受到市场竞争的强烈挤压,“社会保险”不能落实,主动而稳定的就业便无从谈起。
现在,许多贫困再就业家庭收入低下,经常性的失业、干临时工已成为一种生活常态。在养老、医疗、教育方面,他们承受的压力比正常人要大,假如就业都不能帮助他们解决“保障”问题,他们最后只有重新回到依赖救助的老路上去。调研发现,有的贫困家庭再就业后因承受不起新的生活压力,重新转向政府申请“吃低保”,其背后潜藏的问题值得深思。
三、低保边缘家庭的就业问题
自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以来,救助标准是以家庭经济收入划定的。按照这种标准界定救助,部分特殊困难家庭被排斥在救助之外,得不到救助。
“低保边缘家庭”到目前为止由于界定较困难还是个未知数。但据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分析,这类家庭为数不少。为此,把“边缘家庭”纳入救助范围。
实际上,“边缘家庭”的困难带有特殊性,这类家庭中一般都有病人或残疾人需要照顾。这样,给家庭另一方就业造成了影响。边缘家庭或许不缺乏就业能力,但由于家庭成员长期患病,家庭支出较大,使其陷人困境。许多人因为照顾家庭而失去工作。边缘家庭的就业难受到就业地点和时间的制约。对于边缘家庭中的劳动力来说,找工作不难,但就近工作而又合适的岗位却不容易。许多人都经历过走上工作岗位后没几天,又因为无法兼顾家庭,不得不辞掉工作的痛苦过程。
四、解决途径及办法
鉴于不同家庭就业难点的不同,解决途径要因人而异,对症下药。针对贫困再就业家庭,帮扶的重点在于解决低工资和“三险”的问题;针对“零就业家庭”,重点应解决弱就业能力问题;针对“低保边缘家庭”,需要依托社区给予特殊扶助。以下几点建议可供参考:
1.针对“再就业家庭”工资低的问题,建议增加就业鼓励,以“再就业扶助金”形式予以帮扶。按理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的工资应随行就市。但对于就业困难群体,单靠市场调节是不够的,需要政府通过“体制框架外工资”给予弥补。考虑到就业第一年工作风险性最大,各种不稳定的因素最多,建议将扶助期限设定为就业第一年,为期一年。扶助金额可根据就业后工资的情况分成高、中、低三个档次,从而达到提高就业者收入、稳定就业的目的。
2.建议扩大“社会保险补助”优惠面。对在非国有、集体企业就业的人员,给予“三险补贴”作为就业鼓励手段。目前,许多贫困家庭在非国有、集体企业就业,从业范围从家政护理服务发展到社区保健、物品快递等15类工作,这些岗位易于被就业弱势群体所接受,成为社区就业的主要根基。鉴于各区经济实力不同,缴纳方式可采用渐进式、分阶段的方式逐步推进。经济实力较强的城区,可考虑由政府承担“社会保险”的缴纳,经济实力一般或较弱的城区,可采用政府和佣工分别承担“社会保险”的缴纳的方式,待时机成熟逐步过渡到由国家统一缴纳。
3.针对“零就业家庭”的零就业能力问题,建议加大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的力度。进行“消除零就业百日援助活动”,在“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小额贷款、税费减免方面推出一系列优惠政策,充分体现了政府对“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的关注。但同时,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政府不应只着眼于“安排就业”,假如就业技能不提高,再失业的可能性很大。因此,只有“把技能培训作为战略性工作来抓”,从制度上建立长远、有效、高质量的培训机制,才能转变扶助对象无技能和低技能的现状,增强自我发展和摆脱贫困的能力,从根本上解决就业困难问题。
4.针对“低保边缘家庭”,建议以社区为依托重点开发支持性就业项目。社区帮扶并不是简单地包找工作.而是针对其特殊困难,进行“量体裁衣”式的就业项目开发,例如社区小饭桌、小便利店、手工艺品编织等等。通过提供政策咨询、信息传送、职业指导、开发就业项目等服务,最终找到适合边缘家庭的就业项目进行帮扶。社区帮扶应形成全程跟踪,动态管理模式,即:随时将就业困难家庭纳人服务体系,开展服务。在这里,基层领导的高度责任感,耐心细致地“沉”到家中摸清情况,研究脱贫方案是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
贫困家庭都具有经济收人少、生活质量低、心理承受力差等共同特点。靠市场机制自发调节和自身努力实现再就业的难度极大。因此,迫切需要通过政策的调节给予扶助。当前,社会救助呈现了更多福利优势.怎样加大就业优势,让贫困家庭通过利益得失的识别去优先选择就业而不是救助,是防止形成懒汉群体、提高社会救助效率、保障社会公平的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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