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投行人士处了解到,在此轮IPO现场检查中,拟上市新股业绩变脸也被列入重点检查对象,如去年半年报业绩大幅下滑,但去年年报业绩恢复正常的;去年年中一度中止审查,后来又申请的企业等。
据21世纪经济报道3月16日报道,此外,已上市新股方面,一位上海大型券商的投行人士预计,虽然不是检查重点,但从去年以来新上市的次新股已披露或预披露的业绩情况看,仍不乏净利润同比下滑较大者,这些企业不排除会成为当地证监部门和交易所问询、检查的对象。
证监会披露的公开信息显示,截至今年3月9日,共有38家企业IPO申请中止审查,其中有17家企业备注的是“情形四”,即发行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或者其他导致审核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尤其以上交所的在审企业居多。而这部分企业中如果业绩出现中报和年报的大幅差异,将会面临现场检查。
其实,不仅是在审的IPO企业,对已上市的次新股,监管层目前也没有放松,对市场关注的、敏感问题一直加强监管。如今年2月8日刚刚挂牌的数据港日前收到上交所问询函,问询公司签定的张北小二台一期数据中心项目合作协议事项。因为公司在《招股说明书》“重要合同”一节中并未披露上述重大合同,故问询函要求公司方核实《招股说明书》中对于张北合同的披露情况,是否存在重大遗漏,还要求上市公司补充披露张北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情况,以及张北合同具体的洽谈、签署过程,是否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业务服务流程相一致,并详细说明原因。
吉比特近日股价异动大涨,上交所随即也发出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已披露的公告是否存在需要补充公告的情形。同时要求对比2015年财报数据说明公司2016年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并揭示风险。
上述上海大型券商投行人士表示,此次专项检查虽然没有将已上市的次新股业绩变脸作为检查重点,但在这种严监管背景下,2016年年报披露结束后,不排除交易所和各地证监局会对此加以重视,如果问题较为突出,监管部门也可能组织一轮专项检查,且不限于新上市的股票,还包括借壳上市的重组股。
早在去年底,监管机构就已开始研究针对拟上会和过会后待发行企业的业绩下滑分类处理措施。“很多企业在IPO阶段对前几年业绩都有明确的财务指标,上市前一般会对财务数据进行合理的会计处理,而待上市后,真实的运营情况也就逐渐披露,再叠加上市成本因素,首年业绩出现下滑乃至亏损较为常见”,一位接近交易所的业内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年报已披露和预披露情况看,这种局面有所好转。
据统计,去年以来上市的新股和次新股中,截至目前有246家发布了业绩预告,有42家公司预减或略减,还有12家公司可能出现业绩下滑。华安证券、重庆建工、步长制药业绩变动幅度均已触及50%的保荐人处罚红线。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9年发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首发上市公司,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期是公司上市当年及其后的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在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并在主板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的,证监会将对保代采取3到12个月内不受理保荐材料或撤销保代资格的惩罚措施。
(责任编辑:DF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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