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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新政:风主导 格切换催化剂


更新日期:2013-12-03 02:04:14来源:网络点击:1943

  [ 文件坚持市场化取向,加强法律监管,突出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审核标准更透明,新股发行方式和方法将由市场来决定,发行的价格将更真实反映供求关系 ]

  十八届三中全会打响了新一轮改革锦标赛的发令枪,证监会率先冲了出去,周日新闻发布给出了IPO开闸、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分红指引和优先股改革四项相关改革。考察其对市场的影响,笔者认为,对主板市场走势不会造成根本性影响,而会成为风格切换催化剂。

  我们看到,《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符合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路线。总体来说,是逐步推进股票发行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的重要步骤。文件中坚持市场化取向,加强法律监管,突出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审核标准更加透明,新股发行的方式和方法将由市场来决定,发行的价格将更真实反映供求关系。

  《意见》对新股市场化发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新股配售方式等做了规定,与6月份的征求意见稿有如下不同点:

  1。惩戒力度有所提高。《意见》规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信息误导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证券服务机构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实行存量发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鼓励持股满三年的原有股东将部分老股向投资者转让,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比例。老股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得发生变更。老股转让的具体方案应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中公开披露。发行人应根据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合理确定新股发行数量,新股数量不足法定上市条件的,可以通过转让老股增加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新股发行超募的资金,要相应减持老股”。

  3。遏制炒新。《意见》规定:“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预先剔除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申购量不得低于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意见》重新引入了市值配售概念,“持有一定数量非限售股份的投资者才能参与网上申购”。

  4。注重给中小投资者创造参与机会。在报价方面,《意见》规定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较前期的文件有所上升。在网下配售的股票中,如果投资者有效申购数量不足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向其他投资者进行配售。文件对网下网上回拨比例也进行了调整,这也是为了给中小投资者更多机会参与。

  在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下称《指引》)中,对推进上市公司通过多样化手段回报投资者做出了具体指引。其中,值得关注的是《指引》规定,对处于不同各成长阶段的企业应采取不同的比例分红。

  笔者认为,今后A股总体分红率有望提升,高送配现象将有所减少,蓝筹股吸引力将增加。

  《指引》中规定了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同时,《指引》规定,公司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80%,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占比应达40%;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占比应达20%。政策的制定既考虑到公司发展所需的资本开支需求,同时又兼顾了股东利益。在《指引》的引导下,未来小市值公司的高送配现象将有所减少,未来现金只有做资本开支和现金分红,把现金放在账上的现象将减少。

  我们统计了市值300亿元以上的大盘股2012年的平均现金分红与利润之比,为33%,现金分红/市值为4.6%,我们假设2013年全年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增速与三季度持平,并且按照33%的分红比例继续分红,大盘股现金分红/市值为5.6%,如果分红比例提高,这一数据将进一步上升。整体蓝筹股的分红率提高将是大趋势。

  在《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对优先股的定义、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发行与交易、管理和配套政策做出了详细描述,我们认为:

  1。将吸引长期资金入市,同时解决资金退出途径。优先股有类似债券的特性,同时股息率高于一般三A级企业债,适合保险机构配置,此次文件中提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投资优先股的比例不受现行证券品种投资比例的限制,具体政策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可见对于吸引长期资金入市有着积极意义。同时,优先股不同于普通股,转让无法在普通市场实现,在文件中对优先股未来的转让也做出了清晰描述:“优先股应当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我们认为,退出途径的明确对未来长期资金的进入也能起到积极作用,解决了资金退出的后顾之忧。

  2。为国企改革作配套。三中全会中提及公私混业经营是未来的改革方向,而对于一些事关民生、国家安全的敏感行业,放开私人入股,国企有一定顾虑,优先股将是一个平衡利弊的解决方法,同时解决了融资、混业经营、民生国安三个问题。

  3。采用优先股最多的可能为金融、电力石油石化、建筑行业。由于优先股的特性,我们认为采取优先股融资方式的行业主要有杠杆率高、高ROE、高市值三个特性,筛选下来看,我们认为金融、电力、石油石化、建筑将是采取优先股最多的行业。

  纵观对市场的影响,笔者认为,此次政策的集中出台对主板市场走势不会造成根本性影响,而对风格层面的影响则较大。因为本轮股市上涨的逻辑在于,经济数据在7月份企稳后,叠加市场对于改革的预期。而此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IPO开闸以及优先股试点并不会影响到市场上涨的逻辑。但相关政策和IPO开闸将对市场操作风格的影响较大,IPO开闸和向注册制逐渐转变,意味着过去小盘股标的的稀缺所产生的溢价可能会逐渐消失,对未来小盘股估值有着明显压制作用。优先股的推出将导致长期资金入市预期的提升,有利于短期估值的持续修复。因此我们认为总体上看,大盘股估值修复的趋势不变,小盘股将明显受压。(作者系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责任编辑:DF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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