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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股转让是否提供余海波 了套现良机


更新日期:2014-02-09 01:35:33来源:网络点击:12729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8日讯 (记者温济聪)在市场化发行制度中,老股转让本身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犹存一定的改进空间。Wind统计数据显示,在1月27日至29日集中上市的24只新股中,仍有牧原股份东方网力友邦吊顶等8家公司的老股转让占比在发行总股规模的50%左右,合计老股转让资金达26.54亿元,相比之下,8宗IPO实际募集资金总计仅有21.27亿元。

  去年12月2日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有利于缓释上市公司资金超募问题,增加可流通股份数量,促进买、卖双方充分博弈,进一步理顺发行、定价、配售等环节的运行机制。然而从新股询价结果来看,老股减持与新股发行却本末倒置。

  银泰证券资深投资顾问郑虹表示,此次IPO改革虽然是向着国际化和市场化方向推进的,但是部分拟上市公司的做法却将新制度演变成了老股东的圈钱。她认为,部分股东为了个人利益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秩序,这实际上违背了市场的诚信原则。“因为在创业板中小板上市的IPO公司大多是一些小股本,而投资者偏好炒小、炒新,因此网下、网上对新股需求巨大,导致IPO定价高得离谱,这一市场环境直接诱使大股东更愿意大比例存量发行。”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教授表示。

  过去“超募”,资金还是锁定在上市公司账户,现在直接落袋为安,以老股转让来解决超募。证监会的初衷是为了解决上市初流通股份少的问题,想通过这种方式来抑制定价过高。“现在的新股发行是为了募集资金,投资于企业更好的项目,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而目前,老股东套现把钱拿走,那部分资金不能为上市公司所用。此外,如果有些公司不需要那么多资金,如果定价过高,还会产生更多的超募。倘若超募资金不能得以合理使用,同样会拖累上市公司的发展。”一家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告诉记者,用老股转让来解决超募有合理之处,也有互相矛盾之处。

  在市场化发行制度中,老股转让往往起到信号作用,但老股转售比例过高的公司是否有圈钱嫌疑?“如果IPO定价太高、太诱人,那么,大股东自然希望大比例地进行存量发行。这不是公司圈钱,但属于大股东套现。”董登新表示,如果允许存量发行,那么,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高价转让存量老股无可厚非。“他举例说,”原本只值10元的股价,投资者愿意出价20元购买,难道卖者不该满足他们的要求吗?如果大股东不愿高价转让老股,那就是不正常的。

  郑虹认为,老股转让的比例过高,不排除部分上市公司的圈钱行为。但投资者购买某个上市公司的股票,是对其未来成长性的认可,若公司未来仍有发展空间和潜力,老股东寻求变现和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市场是正向循环的过程。但是老股转让比例过高不免会让人质疑其公司未来的成长能力。

  老股转让在国外是被成熟市场验证有效的机制,但在中国却成了部分大股东快速套现的一种捷径。在中国现行的核准制下,IPO仍具有较高的“身价”,再加上投资者对小股本公司股票存在极大偏好,其定价往往容易被人为推高。“在IPO定价高得离谱的前提下,即便没有大股东的人为操纵,存量发行照样可以获得暴利转让。如此一来,极易引发大股东的系列道德风险。”董登新举例表示,大股东有意借助IPO高报价趋势,尽可能多地发行老股套现,从中获取暴利。更有甚者,不排除可能诱发大股东从事证券犯罪活动。比如,在网下询价中通过利益输送诱惑网下询价对象进一步推高IPO定价,以便大股东的存量发行能够获得更高的套现收益。

  据记者统计发现,截至目前,新股上市的43家公司披露招股材料来看,老股转让方案大致有原股东等比例转让、控股股东转让及部分股东按次序转让三种模式。在上市过程中,无论是控股股东还是中小股东,如果定价高,能够获得较高利益的话,公司是很愿意转让的。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教授李永森则认为,转手方式的调整并不能遏制老股转让套现圈钱的怪象,“不管采取什么方案,都会存在老股东收益,新股认购者受损,对二级市场的投资者同样是一种伤害。”李永森表示。

  老股转让解决超募是可行的,虽然也遇到坎坷,但改革是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的。“老股转让的比例可在期初进行一定的控制,让各方有一个适应的过程,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推进,政府可逐渐放手。”郑虹建议,对投资者来说,外生性的保护不如从内生性上来提高投资者的投资意识,不能盲目追新、炒新,真正认识到其过程可能存在的风险,从而做出理性判断。

(责任编辑:DF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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