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今日就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答记者问。
常德鹏表示,针对试点企业概念题材多,易受市场追捧,上市后可能存在过度炒作的市场风险,证监会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投资者教育,结合创新企业投入大、迭代快、易被颠覆等内在风险,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引导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创新企业的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二是强化市场监测,充分发挥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加强对异常波动、概念炒作的功能性监管,防范市场投机炒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是提高试点企业在公司治理、盈利模式、研发模式、技术产品替代等方面的信息披露要求,充分揭示可能出现的研发失败、业绩波动等特定经营风险。
(责任编辑:DF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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