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正文

中溧阳天气 办国办印发意见 加强国企资产负债约束


更新日期:2018-09-17 16:37:40来源:网络点击:1189643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促使高负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推动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到2020年年末比2017年年末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之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在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平均水平。

  《意见》指出,分类确定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指标标准。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以资产负债率为基础约束指标,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并动态调整。原则上以本行业上年度规模以上全部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基准线,基准线加5个百分点为本年度资产负债率预警线,基准线加10个百分点为本年度资产负债率重点监管线。

  《意见》明确,建立高负债企业限期降低资产负债率机制。对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国有企业,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明确其降低资产负债率的目标和时限,并负责监督实施。不得实施推高资产负债率的境内外投资,重大投资要履行专门审批程序,严格高风险业务管理,并大幅压减各项费用支出。依据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业务重组、提质增效相结合,积极通过优化债务结构、开展股权融资、实施市场化债转股、依法破产等途径有效降低企业债务水平。

  加强金融机构对高负债企业的协同约束。对资产负债率超出预警线的国有企业,相关金融机构要加强贷款信息共享,摸清企业表外融资、对外担保和其他隐性负债情况,全面审慎评估其信用风险,并根据风险状况合理确定利率、抵质押物、担保等贷款条件。对列入重点关注企业名单或资产负债率超出重点监管线的国有企业,新增债务融资原则上应通过金融机构联合授信方式开展,由金融机构共同确定企业授信额度,避免金融机构无序竞争和过度授信,严控新增债务融资。对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原则上不得对其新增债务融资。并健全资产负债约束的考核引导和强化企业财务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意见》指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要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企业治理结构等有机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要厘清政府债务与企业债务边界。坚决遏制地方政府以企业债务的形式增加隐性债务。严禁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违法违规或变相通过国有企业举借债务。二是支持国有企业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债务结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国有企业利用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企业债务结构。三是完善国有企业多渠道资本补充机制。四是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五是依法依规实施国有企业破产。

(责任编辑:DF134)


相关:

深证成指击穿8000点大关

因假手术导致截肢,男子获赔百万后再向医院索赔原标题:一场假手术导致截肢,获赔百万后,患者再向医院索三倍赔偿听说过假手术吗?60岁的张志勇望着自己安着假肢的断腿,回想起几年来的经历,他不禁眼角湿润。谁能想到,张志勇因运动造成右脚内侧楔骨脱位,竟在..

上一篇: 工信部:拟认定烽火电子等68家企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下一篇: 民营经济离场是个伪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