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正文

证监会免费二级域名 发文警示网络直播平台“非法荐股”风险


更新日期:2018-09-07 13:48:26来源:网络点击:1181716

  9月7日,证监会发文称,近年来,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非法荐股”已大幅减少,但利用网络直播平台“非法荐股”的增多。主要表现为:个人或机构在网络直播平台开通直播房间,成为“主播”“播主”“圈主”,以“股神”“大V”“老师”自居,号称拥有资深投资背景、神奇实战业绩,以“分享炒股技巧”“锁定牛股”“推荐黑马股”等吸引眼球,利用“高手指导”“大佬看盘”“名家谈股”等名目宣传诱导投资者充值购买“金币”“鲜花”等平台虚拟币或礼品,通过“直播订阅”“收费文章”“付费问答”等各种项目让投资者持续缴费。此类直播荐股是一种新的招术,诱惑力强,播主头衔多变、身份隐秘,投资者往往难以识破。

  上述机构和个人经常在门户网站、财经网站、微博、股吧、抖音等打广告、聚人气,预留直播地址,向直播平台引流;投资者被诱导后,通常演变为签订指导炒股协议、投资咨询合同,并收取高额咨询费或指导费,甚至约定高比例收益分成。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网络直播荐股收费属于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未经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此类活动。直播平台上的播主有偿提供荐股服务,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或者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但未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证券公司执业的,涉嫌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上述直播平台运营机构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或者为非法活动提供便利。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获取证券投资建议请通过证券公司或合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进行,上述合法证券机构名单可在证监会、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请不要与无资格机构和个人合作,远离“非法荐股”,避免利益损失。

  同时提醒各网络直播平台,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不得从事任何直播荐股活动;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不得为无资格机构和个人从事直播荐股提供便利。

(责任编辑:DF078)


相关:

湖北出台优化税收营商环境40条   9月6日,湖北省税务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针对湖北实际情况,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以及优化服务三个方面制定了4..

刘强东美国律师:今天将结案不会受到任何指控!(原标题:刘强东美国律师:本周五将结案不会受到任何指控) 京东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刘强东在美涉嫌强奸案今日又有了新的进展。刘强东美国律师表示,警方已经建议完结本案,相信本周五就会结案。并称,刘强东..

上一篇: A股举牌举出“新动向”:上市公司举牌上市公司
下一篇: 66岁香港女商人网恋被骗1.8亿港币,4年汇款超20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