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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名人 光大乌龙指主角杨剑波诉证监会正式立案


更新日期:2014-02-19 01:20:10来源:网络点击:15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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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大证券原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诉证监会一案目前已被法院正式受理,2月18日下午15时许,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向《第一财经日报》核实确认。

  杨剑波于2月8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证监会,请求法院撤销其2013年11月1日做出的(2013)5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同日做出的(2013)20号《市场禁入决定书》。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2月14日下午召开的例会上,回应杨剑波提起诉讼一事时表示,证监会已关注到相关报道。对于光大证券异常交易案,证监会在去年8月30日、11月1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已进行过详细介绍,目前没有需要更新发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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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一中院受理杨剑波诉证监会案

  记者18日了解到,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原总经理杨剑波起诉中国证监会处罚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其合法权利一案,已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起诉书称,2013年8月16日11时05分,光大证券在进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申购套利交易时,因程序错误,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以234亿元的巨量资金申购180ETF成份股,实际成交72.7亿元。事件发生后,杨剑波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汇报,其后按照当日中午光大证券管理层决策会议的内容指示交易员,通过做空股指期货、卖出ETF的方式对冲上午错单交易的风险。

  2013年11月1日,中国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8月16日上午的错单交易信息属于内幕交易信息,光大证券在该信息公告前所实施的对冲行为构成内幕交易行为。证监会同时认定杨剑波为光大证券内幕交易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决定给予杨剑波警告、六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杨剑波诉称,中国证监会上述行政处罚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利,请求撤销中国证监会作出的(2013)5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华网)

  证监会去年8月30日公布了对光大异常交易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此事件被定性为内幕交易与信息误导、内控缺失。证监会对四位相关决策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处以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并没收光大证券非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共计5.2328亿。

(责任编辑:DF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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