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正文

“国库经理”权争代表荥 立法规范


更新日期:2014-09-02 02:00:36来源:网络点击:154192

  财政部是“代理人”,而非“所有者”,因而国库的经理需要一定的监督,在人大的监督之外,将“经理权”交给第三方—央行 ,也是一个较为合理的选择。

  预算法修改终于尘埃落定,但其间的讨论以及交锋却并没有画下句号。关于财政部和央行之间关于“国库经理权”之争的回顾和总结,反映了预算法修改过程中的不同利益之间的博弈和碰撞。而这样的冲突和碰撞,事实上也反映了中国立法进程的规范和进步。

  国库经理权之争事实上从1994年的预算法出台,就已经开始,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各级预算必须设立国库;具备条件的乡、民族乡、镇也应当设立国库。中央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经理。这样的一条法例成为了套在财政部头上的“紧箍咒”,对于以“花钱”为己任的财政部来说,对自己的钱却没有充分的话语权,成为其推动预算法相关条例修改的出发点。从财政部的角度来看,自己不仅应该对于国库拥有支配权,也应该建立多层次的国库账户体系,这样有利于其在不同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之间更加灵活地调动资金,达到收益的最大化。

  但从央行的角度来考虑,却不是这么回事,这是因为如果央行仅仅扮演一个“出纳”功能,其中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如果国库出现收支不平衡,尤其是出现财政赤字,那么等于是一种扩张性财政政策,而央行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包括“印钞票”来保证国库的收支保持赤字性平衡。同时,如果如财政部所愿达成多账户体系,那么未来对于资金的流动将存在盲点,这也将造成财政政策凌驾于货币政策之上。另一个问题是,财政收支存在着明显的季节性,其变动也容易造成整体货币供应量的波动,在这样的状况下,央行为了维持金融系统的稳定,也需要通过货币供应的调节来应对这样的波动,如果将国库的经理权交给财政部,由于财政部不承担稳定货币供应的职责,因此整体金融系统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冲击。

  当然,更加重要的是,从财政部的角度来看,其职责似乎是负责“收支”,但事实上其真正的职责是代表纳税人将财政收入花得更合理以及更有效率,从这个角度来说,财政部也是“代理人”,而非“所有者”,因而国库的经理需要一定的监督,在人大的监督下,将“经理权”交给第三方—央行,也是一个较为合理的选择。

  关于“国库经理”的另一个重大争议,则来自“财政专户”,争议的核心在于是否需要在国库账户之外再设立一些用于特别收支的账户,比如说用于国有企业、社保基金以及教育支出等等。财政专户的设立有现实的必要性,因为毕竟很多财政支出相对独立。但从现状来看,允许财政专户的存在却造成了“小金库”泛滥等问题。

  事实上,财政专户的争议并不涉及立法原则,却关系到现实的需要和利益的纠葛。目前的结果是兼顾现实需要和审慎原则,即财政专户必须“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经国务院批准”才能设立,同时相关资金流动应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更重要的是,按照预算法修订之后的原则,财政管理将进入“全口径”管理的时代,这也意味着这些以前存在于“体外”的预算外“财政专户”,也需要被纳入财政的收支管理。换句话说,财政专户的日常支出可以“按需进行”,但对其监督却更加严格和程序化。

  这样的一系列安排,事实上表明关于“财权”之争已经开始超越传统的政府利益格局,在很大程度上纳税人的意志也开始被更多地关注,而将利益博弈的过程和节点更加透明地向全社会公布,不仅有利于增强法律的代表性和透明度,也更加有利于增强法律的可行性,更容易达成社会的多数共识。

(责任编辑:DF127)


相关:

机构:成品油难上行 下一轮调价搁浅概率大  据金银岛测算,截至9月1日第十个工作日,参考原油变化率-2.17%,零售价下调窗口如约开启,其中汽油跌105元/吨,柴油跌100元/吨。近日原油价格震荡走高,而综合原油均价处于低位,进入新一轮计价周期后,变化率..

下调之后油价跟跌有限 零售毛利空间将缩小  截止9月2日,成品油零售价经历了十七轮调整,其中有七涨四跌及六次落空,本年度汽柴油累计下调幅度分别为385元/吨、370元/吨。本轮计价周期内,国内成品油市场呈下滑态势,市场购销整体表现欠佳。上轮调价兑现..

上一篇: 现代财政体制应坚持制度重构和能力建设“两手抓”
下一篇: 东凌粮油布局大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