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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人招考 头入门费层次计酬 分清传销直销看三点


更新日期:2014-01-21 01:04:06来源:网络点击:8100

  根据我国法律条文规定,传销是违法犯罪行为,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直销企业的直销经营活动是合法的,但许多消费者往往分不清二者的区别。记者从四川省工商局了解到,传销活动有三大特点,广大消费者应提高警惕,切莫盲目相信“一夜暴富”,以免上当受骗、不能自拔。

  四川省工商局直销监管处处长黄鸣告诉记者,识别传销行为主要看三点:一是“拉人头”,凡参加传销活动的人员,必须不停地拉其他人加入,拉得越多,级别越高;二是“交入门费”,凡参加传销活动者,必须交纳数量不等的“加入费用”或“购买所谓产品费用”,可以一份,亦可数份,交得越多,级别越高;三是按拉到人头和交纳入门费的数量多少进行分层评级,实行“层次计酬”。只要具备以上一个特点,就可判定为传销行为。

  “直销的经营方式与传销的这三个特点有本质区别。”黄鸣介绍,直销的定义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以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在我国,直销企业必须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工商部门对直销企业依法进行监管。黄鸣说,目前有20家直销企业在川开展经营业务,四川直销市场和企业经营活动基本正常。

  记者了解到,目前传销活动主要有聚集式传销和网络传销两种形式。前者是不法分子利用人们急于暴富的心理,欺骗群众集中到某一地区,以“资本运作”“西部开发”等名义,通过集中上课或个别谈话进行“洗脑”后,加入传销组织,进行传销活动。

  

(责任编辑:D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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